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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区别不同类型关联方逐项审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董事的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注:1、上述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房屋租金是含税金额除外),下同;2024 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冯建英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的配偶,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欧纺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施清岛先生控制的企业。
3、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沈卫锋先生之弟沈卫平先生控制的企业,赵培英女士是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配偶的母亲。沈卫锋先生与沈俊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4、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
根据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4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2、冯建英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的配偶,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施清岛先生控制的企业。
3、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沈卫锋先生之弟沈卫平先生控制的企业,赵培英女士是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配偶的母亲。沈卫锋先生与沈俊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4、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沙河二路与化工三路交叉口200米路南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之弟沈卫平控制的公司,沈卫平持有其92.50%股份。
经营范围:纺织品的生产;纺织原料的销售(除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之弟沈卫平控制的公司,沈卫平持有其90.91%股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之弟沈卫平控制的公司,沈卫平持有其70%股份。
经营范围:商品质量检验与认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翻译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清岛持有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股份,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5%股份,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吴江市福华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份,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清岛持有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股份,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智富中心72幢101-B室和201-D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皮革制品销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认证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股份,为公司联营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子公司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9%股份,为公司联营企业。
2025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按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产品销售、采购及服务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确定。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公允的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区别不同类型关联方逐项进行了讨论、审议:
1、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及其配偶冯建英女士,及其施清岛先生控制的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欧纺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关于与公司董事的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先生之弟沈卫平先生控制的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配偶的母亲赵培英女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沈卫锋先生与沈俊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3、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4、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及其子公司英瑞特再生资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担任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区别不同类型关联方逐项进行了讨论、审议:
1、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及其配偶冯建英女士,及其施清岛先生控制的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欧纺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关于与公司董事的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先生之弟沈卫平先生控制的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配偶的母亲赵培英女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沈卫锋先生与沈俊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3、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4、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及其子公司英瑞特再生资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担任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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